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0 字体大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本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62号)等文件的要求,本部门于20165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本部门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发〔20152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州发〔20153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州政办发〔201532号)文件精神,设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州住建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机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管理形式为公务员管理,机构代码00668601-5,办公地址为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部门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制定全州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下达和监管。指导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续管理。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制定适合州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州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州城乡规划,制定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执法和监察。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州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程建筑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制定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测绘及核查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及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行住宅产业化发展。

     (七)指导和管理全州建筑活动。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全州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全州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组织实施州直单位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八)制定城乡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制定全州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州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国家)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对州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十)承担规划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制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州重点镇建设,组织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发展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全州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州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

(十二) 承担全州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十三)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和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稽查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住房保障科(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城乡规划科、房地产监管科、建筑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燃气安全监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科、城镇建设科、计划财务科和人事科共12个内设机构。单位下设8个二级机构,其中独立核算二级单位4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处(参公事业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由局统一核算管理二级机构4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风景园林管理办公室、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截止20151231日,本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8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后勤事业编制2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8人(其中参公管理14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6人。本部门期末在职人员77人(行政编制人员21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13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人员36人),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0人。另外,局本级有长期聘用人员1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长期聘用人员30人。

2.2015年度部门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245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4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83.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事业收入952.92万元(为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其他收入280.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3.8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06.78万元。全年总支出2229.68万元(基本支出1507.38万元,项目支出722.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4.6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6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82万元。年末结余分配406.72万元(转入事业基金406.7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11.10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48.83万元。

具体的部门整体支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如下:

1)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15]1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州本级离退休支出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15]14号)文件精神,本部门2015年预算收支情况如下:

收入项目

金额(万元)

支出项目

金额(万元)

一、一般预算拨款

834.36

一、基本支出

715.36

其中:预算拨款(补助)

820.8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81.51

行政事业性收费拨款

13.50

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

127.8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5.96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项目支出

119.00

 

 

其中: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119.00

本年收入合计

834.36

本年支出合计

834.36

 

(2)本年度财政追加指标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的本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220.42万元:基本支出拨款756.06万元,项目支出拨款464.3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拨款83.1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追加386.06万元,加上年初结转和结余637.59万元,本单位2015年度可用预算为1858.01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追加386.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追加30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追加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追加40.70万元,项目支出追加345.36万元。项目支出追加主要包括:省劳保办下拨劳保管理费30万元,州建筑业基金统筹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1.97万元,用2015年城市建设维护费转拨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编制专项经费236.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信息管理及湘西特色居民与城建管理专项资金68万元,转拨扶贫资金9万元等。追加原因主要系省及州级组织下达的上述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均不包括在本单位年初公共财政预算中。

(3)本年度财政资金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20.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7.5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金额合计为1466.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1.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收入项目

决算数  (万元)

支出项目

决算数  (万元)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37.25

一、基本支出

744.50

744.50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83.1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05.20

405.20

 

   

 

    商品和服务支出

97.32

97.3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7.48

237.48

 

 

 

其他资本性支出

4.50

4.50

 

 

 

二、项目支出

722.30

639.13

83.17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650.40

567.68

82.72

 

 

  其他资本性支出

6.90

6.45

0.45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65.00

65.00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220.42

本年支出合计

1466.80

 

 

三、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37.59

三、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391.21

391.21

 

其中: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06.78

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48.83

348.83

 

总计

1858.01

总计

1858.01

1774.84

83.17

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5年,我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542”发展思路,坚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以目标管理考核为抓手,深入开展项目推进加速年和城乡同建同治活动,强力推进两房两棚两供两治等项目建设,全力加快我州建筑业、房地产业、城镇物业和住宅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抓建设资金筹集,争资上项任务超额完成。我部门坚持把争资上项作为工作首要任务和推动项目落实的重要手段,全年累计完成各类建设资金达21.2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到位18.2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到位1.92亿元,中国传统村落资金到位7720万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到位3149万元,完成年度上争资金任务的124.7%,比上年增长30%以上。

(二)抓两房两棚建设,居民住房保障成效明显。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我部门加强重点工作调度和指导,严格执行月工作例会制度和预安销号工作。着力规范保障房建设管理和分配入住,起草了《关于推进城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规范了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建设、融资方式,健全了申请入住、物业管理、动态监管等机制。2015年,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43218套,基本建成3317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开工13397套,城市棚户区开工28771套,国有工矿棚户区开工1050套。2015年竣工26094套,完成年度竣工任务达127%,共完成投资23亿元(含2014年结转项目)。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完工14300户,完成投资2亿元,目标完成率为158%

(三)抓两供两治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大幅改善。重点围绕城镇道路、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管道天然气等内容,着力提升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截止12月底,全州两供两治项目完成投资6.79亿元,实施了11个城镇供水厂改扩建项目,完成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84公里。启动天然气储配站、加气站建设项目3个,完成燃气管网新建、改造48.85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6685户。新建投产污水处理厂1座,扩建、迁建2座,污水管网66.76公里,城镇污水处理量达6196万吨,污水处理率达90.37%。全面启动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程,完成了吉首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提质改造工程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新增垃圾转运能力113/日、运输能力240/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达36.88万吨,垃圾处理率达95.59%。以城乡同建同治为核心,围绕五年专项力推农村垃圾治理,按照渠道不变、整合利用、各计其功的模式,整合各类资金,集中开展200个村生活垃圾治理,完成107.1公里城市背街小巷亮化工程,开工建设芙蓉镇、浦市镇和矮寨镇等污水治理厂,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抓城乡规划编制,城镇控规实现全面覆盖。统筹推进全州城乡建设,完成新版龙凤一体化及融城战略规划编制和《永顺县总体规划(2012-2020)》总规修改,吉首市社塘坡组团700公顷控规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实现近期规划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100%。完成26个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30个乡规划和6个镇控规,实现全州镇()域村镇布局规划100%全覆盖。完成村庄规划500个,完成率100%,实现了应编村庄规划数量覆盖90%以上。完成1个历史文化名城、10个历史文化名村和29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规划,初步形成涵盖全州、远近结合、层次分明的城镇规划编制体系。严格实施一书三证管理,发证率达100%。推进规范城乡建房和特色民居改造,深入开展两违清理整治,2015年全州立案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行为8741宗,补办手续5000余宗,拆除建(构)筑物2679处,拆除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城乡管理常态化运行。

(五)抓园林村落保护,品牌示范创建成果丰硕。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一是创建园林县城。2014年泸溪县荣获湖南省级园林县城称号,实现我州省级园林县城零的突破。启动了吉首市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工作。二是创建重点镇、特色镇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主要围绕凤凰县城,吉首市中黄村、泸溪县岩门村、凤凰县拉毫村等10个村实施保护、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创建中国传统村落。已建立193个传统村落档案,全部录入全国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中,已通过省级评审报部审批的共89个。编制完成29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其中26个传统村落被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资金到位7720万元。完成传统村落特色民居改造4000户。

(六)抓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持续安全稳定。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狠抓环节管理,在工程招投标、建筑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工程预决算等环节上,实行交圈溯源式监管,标本兼治。致力建立招投标市场阳光操作平台,实现工程项目招投标率100%,项目报建率100%;严格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初步设计审批率100%,施工图审查备案率100%。全面推广建筑节能,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设计阶段达100%,施工阶段吉首市城区达98%,七县城区达88%。强化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监管工作信息化管理,有效防止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发生,连续五年实现全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零事故、零死亡。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维护、解决民生需求,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从根本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559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23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5年度预算安排、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本部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部分项目支出年初部门已作预算编制,但财政未在年初预算中下达,造成当年预算追加过大,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的不对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于形式。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

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本部门2015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77人,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81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5.06%,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8分):2015年度本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82.10万元, 2014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136.1万元。本部门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9.68%0。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完成率(5分):本部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0.8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06.78万元),年初预算834.36万元,本年追加386.0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3.1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2.3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48.83万元);本部门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78.94%,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0分。

    预算控制率(5分):本部门本年决算报表预算追加数为386.06万元,剔除非本部门年初预算范围内追加部分345.36万元(省劳保办下拨劳保管理费30万元,州建筑业基金统筹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1.97万元,用2015年城市建设维护费转拨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编制专项经费236.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信息管理及湘西特色居民与城建管理专项资金68万元,转拨扶贫资金9万元),计算本指标时所列本年预算追加数为40.7万元,年初预算为834.36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4.88%,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2015年本部门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2015年本部门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预算管理情况

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2015年度本部门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101.81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141.61万元,本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71.89<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2015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53.46万元(公务接待费16.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8万元),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82.10万元(公务接待费44.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65.12%<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2015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0.95万元,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10.95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本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资金使用合规(6分):本部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本部门2014年度决算及2015年度预算信息已按要求公开,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

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2015年,我部门在上项争资、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努力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两供两治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建筑工程监管上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在2015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中考核评分为960.24分,被评为二等领导班子。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0×87.68分。

2)履职效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分)2015年,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43218套,基本建成33176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开工13397套,城市棚户区开工28771套,国有工矿棚户区开工1050套。2015年竣工26094套,完成投资23亿元(含2014年结转项目);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完工14300户,完成投资2亿元;两供两治项目完成投资6.79亿元,实施了11个城镇供水厂改扩建项目,完成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84公里。启动天然气储配站、加气站建设项目3个,完成燃气管网新建、改造48.85公里,新增天然气用户6685户。新建投产污水处理厂1座,扩建、迁建2座,新建污水管网66.76公里,城镇污水处理量达6196万吨,污水处理率达90.37%;已建立193个传统村落档案,全部录入全国传统村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在申报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中,已通过省级评审报部审批的共89个。编制完成了29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完成传统村落特色民居改造4000户;通过严把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关,狠抓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月报制度,严防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全年全州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无重特大建筑事故发生。通过实施两棚两房等建设项目,不仅扩大了就业、拉动了经济发展,还为近20万居民喜圆了住房梦。重点围绕城镇道路、给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管道天然气等内容大力开展两供两治建设工作,城镇基础设施大幅改善,着力提升了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了百姓生活质量,从根本上改善了人居环境,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及对政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根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行政效能(6分)本部门通过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坚持把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各考核办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主要工作目标管理、为民办实事、城乡同建同治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将全部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全员参与、指标全纳入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了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的项目管理机制和全员、全过程、预安销号、月工作例会制度,严格控制三公开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在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努力推行阳光政务党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上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本部门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67份(本部门员工17份、服务对象30份、社会群众2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准确情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度分别为:服务对象为94.6%、社会群众98.1%、部门内部员工为99%,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50%+社会公众满意度×40%+部门内部员工满意度×10%)为96.44%,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1、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本部门2015年度预算完成率为78.94%,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预算完成较差,主要系各项专项资金大部分都是年底到账,工程也刚开始实施,故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多。

2、州财政年初预算文件下达给我部门的财政预算为834.36元,本年实际收到财政拨款1220.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86.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追加302.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追加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追加40.70万元,项目支出追加345.36万元。项目支出追加主要包括:省劳保办下拨劳保管理费30万元,州建筑业基金统筹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1.97万元,用2015年城市建设维护费转拨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规划编制专项经费236.3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信息管理及湘西特色居民与城建管理专项资金68万元,转拨扶贫资金9万元等。追加原因主要系省及州级组织下达的上述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均不包括在本部门年初公共财政预算中,该部分资金预算不由本部门控制,所以在本次计算预算完成率和预算控制率时,本年追加预算数按40.70万元计算。2015年度预算控制率为4.88%,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

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得分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部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3分,过程绩效为5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25.68分,总绩效为93.68分。评价结果等次为

存在绩效问题

年初预算的编制因受本级财政财力影响不够精确,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偏高和预算完成率较低,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2)新型城镇化建设速度相对于其他市较慢,总体水平不高,与居民群众对城市面貌改善、居住品位提升等期盼有一定差距

3热点难点问题解决还需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城镇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工作,任务繁重,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投入。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教训

本部门通过对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认识到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理念,加强领导,充实人员,提高管理水平,把预算执行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着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我们履行职责。工作重点也不能只放在争项目找资金上,要注重项目实施及效果,以为功,树立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2.建议

    1)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的支出理念。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2)进一步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加大建设监管力度。按照《项目推进计划管控工作节点表》,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和月度工作重点,实行逐月调度、逐一销号,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质量监管、后续管理等关键环节,实行预安销号管理,确保绩效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6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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