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4 字体大小: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组织力量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结合案卷、实地调查,对本单位组织实施的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的资金来源、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完成了最终的绩效自评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机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管理形式为公务员管理,机构代码00668601-5,办公地址为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本单位内设12个机构下设8个二级机构,实有人员129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离退休人员52人。局本级另有长期聘用人员1人。单位主要职责为: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州建筑活动制定城乡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划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推进全州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承担全州城镇减排的责任;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项目背景

湘西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处,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之一。现辖7县1市165个乡镇,国土面积1.5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92.1万,其中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占78.6%,属典型的“老、少、边、穷、库”地区,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地区,是湖南省开发重点地区和扶贫攻坚主战场,也是湖南省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唯一地区。近年来,我州坚持以改造农村危旧房屋、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着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示范创建,为打造秀美湘西、宜居湘西、和谐湘西夯实基础。

2017年8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州“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调查,全州共核实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35971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549户,五保户755户,低保户422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443户。根据调查结果,向上级申报了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情况 。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根据本年中央下达我省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情况,以及我州申报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情况,统筹考虑,确定了我州本年危房改造任务。

(三)、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社指〔2016〕14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6〕66号)精神,省下达我州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412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219万元。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社指【2016】57号),文件下达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资金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县市区

2017年总任务数(户)

第一批任务数(户)

第一批下达资金(万元)

此次下达任务数(户)

此次实际下达资金(万元)

此次应下达资金(万元)

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危房改造)

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需2018年结算资金数(注:扣减为负,补发为正)

合  计

9412

7761

10865

1651

12486.5

12175.5

5210

100

1、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标准:各县市任务数×0.01062万元(州本级财政户均补助标准);

2、州本级财政户均补助标准: 100万元(州本级财政补助资金)÷9412户(全州年度总任务数)=0.01062万元/户

-311

吉首市

2006

355

497

1651

4308

4414

197

21.3

106

泸溪县

830

830

1162

0

826

870

417

8.8

44

凤凰县

1198

1198

1677

0

1335

1255.5

1335

12.7

-79.5

古丈县

650

650

910

0

625

 681

113

6.9

56

花垣县

414

414

579

0

434.5

434.5

417

4.4

0

保靖县

668

668

935

0

1330

700

1330

7.1

-630

永顺县

1288

1288

1803

0

1282

1350

413

13.7

68

龙山县

2358

2358

3302

0

2346

2470.5

988

25.1

124.5

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与省级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一道主要用于“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

(四)、项目的实施依据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湖南省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社指〔2016〕148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7〕66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通知等组织实施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

(五)、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全面完成2017年省下达我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任务,开工率及竣工率均达100%,帮助我州9412户“四类重点对象”解决住房难的问题。

长期绩效目标:农村居民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子,实现农民群众的安居梦想。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8〕2号);

(4)中央、省、州专项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财务会计制度、财务资料及项目相关资料等。

三、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全面掌握我州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实施情况,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为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专项经费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以及其他绩效情况。

(三)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具体项目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2018年6月1日,由单位计划财务科牵头,组成了由各相关业务科及计划财务科为主的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组,召开了绩效评价工作布置会,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及目标实现情况等逐项准备相关资料。然后在收集了项目资料的情况下再开展现场评价,对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财务记录及相关项目资料进行核实。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收集与了解;通过查阅资金的账务明细,综合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支出的合法合理性和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审批授权,核实财务制度的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及财务监控的有效性;结合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执行情况,评价项目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最后按照设计的《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州级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绩效分析

(一)资金拨入及使用情况

1、资金拨入情况

州本级预算安排本州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根据《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工程进度通过验收合格后,直接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州本级下达的100万元资金已划入各项目实施县市财政专户,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7年全州农村危房改造竣工12183户。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作为省级下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第二批)中央及省补助资金23040.5万元的州级财政配套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一并,严格按我州根据《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发放程序,根据工程竣工情况,通过层层把关发放至改造农户。

(二)、资金管理及财务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本单位建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严格要求各县市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发放严格按照制定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发放程序:危改对象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各县市危改办向各县市县财政局提供危改对象基本情况,含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补助金额、涉农“一卡通”账号等信息。然后由县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通过涉农“一卡通”账户直接补助到危房改造户。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减少了中间环节,有效地防止了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发生。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后劲与活力,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对此,我们坚持科学严谨、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17年省下达我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任务为9412户(分两批),补助资金为23040.5万元。我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湘西自治州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县市立足县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严格申报程序,合理确定补助标准,加快实施危改项目。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了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一是补助对象。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重点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二是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

(二)强化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市成立了县(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长、分管副县长、城建、民政、残联、财政、国土以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危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制定危房改造方案。各乡镇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出危房改造先后顺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各县市住建局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据农村困难群众“安全、适用、经济”的居住标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了各县市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方案。

3、加强农户档案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实行危房改造户纸质和电子两套档案并举,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做好农户档案的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及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分户归档。并做到六有:有个人申请、有基本情况资料、有申请和等级鉴定等表格、有危房各时段照片、有村研究资料、有各项公示照片,确保资料完整、真实、规范。

4、严把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自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着严把标准,严格验收的原则,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先认真负责的组织验收,在乡镇验收完成后,由县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还要进行抽查验收。同时将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的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并交回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惠农卡姓名、危房改造户姓名及身份证姓名一致,避免危房改造补贴发放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三)加强资金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要求各县市要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2017年底,我州七县一市顺利通过了省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其中,吉首市顺利通过脱贫退出考核验收。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州坚持以改造农村危旧房屋、保障农村住房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抓手,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着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示范创建,帮助1218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弱势贫困家庭解决了住房难的问题。有效的改善了农村贫困农户的居住条件,农村整体住房水平大大提高,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大幅改善,农民建筑节能意识也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改造补助资金严格按规定的发放程序,经过公示、验收、审批由县财政直接通过涉农“一卡通”账户直接发放给危房改造户,确保了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评价小组设定的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州级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得分98分(详见附件: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州级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等次为优。

六、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1、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较少、难以满足我州缺口。省下达我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与各县市实际需求缺口较大。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有待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除了中央、省给予补助外,其余部分需地方财政配套,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配套建设资金难以到位,筹资存在较大困难。各级政府虽然加大了农村危房改造的扶持力度,补助标准从2013年的1.1万元/户提高到了现在的2.448万元/户,但贫困户、无房户本身经济基础差,自筹资金难度大,陷入“两年一小补、三年一大修、遇灾即返贫”的困境,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户住房安全问题。

3、农村住房信息调查没有相应的工作经费,部分乡镇条件有限,办公设备不全,经常停电,导致信息录入没有跟上进度。

(二)、建议

  1、积极向上争取增加我州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同时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整合部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切实加大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力度,按照“扶贫一村、改造一村、带动一村”的工作目标,结合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等要求,形成多部门配合、多资金整合、多群众自主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新局面。加速推进我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

2、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减少困难农民难以落实到位的资金投入,从根本上全面解决我州农村住房难问题。

3、财政适当安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基础工作正常高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对农户档案的收集和录入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将农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准确录入档案内容,使错误率、质疑率和不完整率降到最低。

 

 附件:1.2017农村危改自评报告

       2.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州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2日

2017农村危改自评报告.doc
指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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