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城乡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州城乡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州住建局 发布时间:2015-03-16 字体大小:

 

 

 

州住建发〔201525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湘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2015年全州城乡规划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全年城乡规划工作目标。

附件:2015年全州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316


2015年全州城乡规划工作要点

 

以州委“542”发展思路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及城乡规划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和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城乡规划制定、监管和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城乡建设过程中的引领、协调、统筹和管控作用。

一、工作重点

以高质量服务全州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目标,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城乡规划年度工作任务,力求基本解决城乡规划编制滞后城乡建设发展、城乡规划建设无特色、监督管理无着力点等问题。规划编制方面:启动《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修改;龙山县完成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县市城区控规编制扫尾;启动城市设计;全面完成镇控规和乡规划编制;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100%全覆盖;完成600个村庄规划编制,已编数量达到应编数量的90%以上;完成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完成12个以上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规划管理方面:继续强化州规委会及其专家委员会的平台作用,加强对县市重大规划的审查和指导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吉首市、湘西经开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前置性技术审查和监管,切实提高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打造州府新形象。法制建设和规划执法方面:争取启动《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起草工作;加强城乡规划法制宣传;继续全力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工作,并在全州范围开展1次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执法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新理念。各级规划部门在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过程中,要全面贯彻落实和推行国家、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的以人为本、限制城市边界、加强城市空间开发利用管制、合理确定城市“三区四线”、统筹规划城市空间功能布局、合理确定土地利用“三率”、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筹规划市区、城郊、乡村协调发展等“八大新理念”和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三大新要求”。坚持以新理念、新要求指导新时期的规划工作,为推进全州新型城镇化建设搞好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

1、城镇体系规划。一是力争启动《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修改工作。二是按照省里要求,县市要启动县(市)域集镇布局规划制定工作。三是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要实现全覆盖,2015年具体任务为:永顺县24个,龙山县2个。

2、县市总体规划。龙山县要按照龙凤一体化及融城战略规划要求,完成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并按程序报批和备案。

3、城市设计工作。县市、湘西经开去区要对已完成的城镇控规进行一次“回头看”,积极推进城市设计。一是从整体层面完善城镇空间布局,准确把握住城镇的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二是各城镇重要片区和节点要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三是要将城市设计成果融合到控规中去,把城市设计内容纳入规划条件。

4、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完成城区控规扫尾工作,吉首市完成社塘坡组团700公顷控规编制,并按程序完成报批。

5、村镇规划。一是镇控规和乡规划要实现全覆盖。2015年全州要完成6个镇控规,具体任务为:凤凰县1个,花垣县2个,龙山县3个。2015年全州要完成31个乡规划,具体任务为:吉首市6个,凤凰县8个,永顺县15个,龙山县2个。二是村庄规划要按照同建同治要求完成应编数量的90%以上,2015年全州要完成600个以上,具体任务为:吉首市70个,泸溪县60个,凤凰县130个,古丈县80个,花垣县30个,保靖县70个,永顺县50个,龙山110个。应编村庄规划数量应由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明确。

6、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规划。一是凤凰县完成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改编制,并完成报批。二是县市要编制完成省人民政府2013年公布的1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具体是:龙山县苗儿滩镇捞车村、贾市乡街上村,凤凰县山江镇早岗村、都里乡拉毫村、阿拉营镇舒家塘村、麻冲乡老峒村,吉首市矮寨镇中黄村、峒河街道办事处小溪村,泸溪县达岚镇岩门村,保靖县夯沙乡夯沙村,永顺县灵溪镇老司城村、大坝乡双凤村。省级历史文化名村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称号重叠的,以高级别称号编制保护规划。

7、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5年全州要完成12个以上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具体以住建部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为准。

(二)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

1、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重视和发挥各级规委会及其专家委员会的平台作用,不断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切实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州规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市重大规划的审查和指导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吉首市、湘西经开区重大建设项目的前置性技术审查和监管力度。

2、严格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规范规划行政行为。出具规划条件和审批建设项目必须要严格依据已审批的控规,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确有必要进行修改的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容积率管理,要严格执行住建部颁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一书三证”发放要严格执行省住建厅颁布的“一书三证”管理办法,发放率要达到100%

3、推行“阳光规划”。建立有效的列会、会审制度,严格执行规划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规划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彻底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大力推行阳光规划。

4、加强规划报批和备案工作。建立规划成果报批和备案制度,各类规划成果已编制完成的,要尽快按程序报批并取得批复文件,规划成果和批复文件原则上要报州规划处备案。同时要加强规划成果和批复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做到专人负责、查阅方便、及时有序。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法制建设

1、启动《湘西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起草工作。落实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45号文件精神,加强与州人大、州法制办的沟通衔接,参照恩施州经验,启动《湘西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起草工作。

2、配合开展“两违”清理整治。各级规划部门在规划执法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加强部门衔接,杜绝程序上的违法违纪,要全力配合“两违”办开展工作,按照规划部门职责和法定程序对所有违法违规建设查处到位,并建立好工作台账。州里将结合两违治理和典型案件的查处,组织1次全州范围的规划执法检查,为迎接国家和省里的规划执法检查打好铺垫。

3、加强城乡规划法制宣传。在《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修订版)出台后,举办1期专题培训班,宣传贯彻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要求

1、落实数据月报制度。2015年城乡规划工作目标任务已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县市、湘西经开区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同时也是城乡同建同治的考核内容,县市、湘西经开区要按“一月一报”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将城乡规划编制与实施、“两违”治理等任务数据按时、保质报送至州规划处。

2、建立检查督查制度。州里将按照“季调度、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县市、湘西经开区的督查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州里规划编制年底验收以批文和备案文本为准。

3、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县市、湘西经开区要认真研读《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湘政办发〔201432号)、《关于省管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规定》(湘建计〔2012245号)等政策文件,加强向省住建厅的汇报衔接,争取更多省管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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