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印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住建党组发〔2014〕5号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西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州住建系统教育实践活动领导联系点一览表
2、州住建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安排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4 年3月 4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4〕4号)、省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湘办发〔2014〕3号)和州委州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5 号),按照中央、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和第二批部署有关精神,按照《湘西自治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州办发〔2014〕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州住建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的重大实践创新,是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形势的时代要求。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是解决我州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有利于转变干部作风、融洽党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是我州实现率先脱贫、加快发展、全面小康的重大机遇。全州住建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住建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形象、提升干部素质、密切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州“五大建设”、“四个湘西”、“两个率先”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住建系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原则概括为“三个坚持”、“六个更加”。即: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查实导。
(二)基本要求: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央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及省委、州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州委七项规定,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结合我州住建系统实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对住建系统干部作风、行政效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及加强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围绕全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年”、“基层建设巩固年”和“项目工作推进年”活动要求,坚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融入住建系统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推进指导,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住建工作的能力。
(三)活动目标:把强化宗旨意识、增强大局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能力作为总体目标,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权力运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树立良好形象作为活动目标。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住建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住建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让人民群众对住建系统、住建干部、住建事业满意。
(四)活动范围:以住建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做好对各县市住建行业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巡回指导检查。具体单位和部门为州住建局机关各科室、州规划处、州风景园林办、州建筑规划勘察设计院、州房地产业管理局、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州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州招标办。
三、着力解决住建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抓住关键、找准要害,把查找、剖析、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住建系统结合自身实际,要重点查找和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找准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形式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工作上重形式、轻实效,机械照搬、照抄、照套。表现在编制规划贪大求全,不是充分考虑湘西山区特点,不能很好适应当地经济社会环境;一些部门单位在落实工作上只满足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统计数据。二是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工作蜻蜓点水、办事虎头蛇尾。有的干部下县市、下乡镇指导开展工作走马观花、浮于表面;有的部门审批前置条件较多,还有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是享乐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生活上高标准、工作上低标准,贪图安逸、满足现状。有的党员干部计较个人待遇,追求物质享受,利用职权搞私人消费。四是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不够,抵制铺张浪费不坚决。有的超标接待,存在用公款进娱乐场所、用高档烟酒,坐头等舱、住豪华房间等现象。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对照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认真分析根源,严格要求,强化整改,树住建系统良好形象。
(二)找准解决理想信念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有的党员干部和党性意识不强、大局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信念动摇、精神懈怠,有的党员干部“舒舒服服占位子,平平淡淡混日子,轻轻松松拿工资”,有的党员干部年纪不大,心态老化,稍遇挫折就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敷衍了事,还有的党员干部感到当前工作任务重、矛盾多、工作难、压力大、力不从心,产生畏难退缩情绪等问题,突出做到“四个强化”,即: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学习中央、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和“作为群众贴心人应该做什么”、“我为湘西加快脱贫全面小康做什么”专题讨论;强化大局观念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担责意识、求是意识,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消除本位主义思想,强化大局观、群众观;强化纪律意识教育,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党员干部再教育、再学习,增强勤政廉政意识,治理庸懒散漫,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力;强化科学发展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秉公用权,公道办事,以浩然正气引领社会新风尚,汇聚住建事业发展正能量,加快推动住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找准解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查找住建系统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接地气、通下情、解民意,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深入查找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特色民居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项建设”民生工程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大力推进“三项建设”民生工程,解决群众在脱贫增收、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安全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供水供气、监管执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找准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重点针对住建系统部分基层单位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方法简单粗暴、下基层走马观花、重视关心基层一线不多、为群众办事解难不力等问题,特别是在环卫、城管、公共事业管理等方面作风简单、办法不多、管理落后,对待群众期盼的事情不关心,反映的诉求不重视,存在的问题处理不及时的问题,深入查找,认真解决。针对存在的问题,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本领,大力推行住建系统“一线工作法”,力量向一线倾斜、问题在一线解决、感情在一线融合、形象在一线树立、成效在一线检验、政绩在一线创造,与群众零距离,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助,问题有人解决。
(五)查找解决优化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过多,程序繁杂,审批时照搬条条框框,遇事敷衍塞责,办事效率低下,有的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党员干部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串标、围标、分包、转包工程,有的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收回扣、拿红包,有的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服务意识较差,服务态度不端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搞选择性、随意性执法,有的规划控制管理不严,查非纠违不到位,乱批、乱占、乱建等问题。要以简政放权为抓手,加快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要加强项目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合理、有效、安全使用。要继续深入开展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治施工环境、生产经营环境和狠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之风,严惩执法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同时,及时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起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认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
根据中央、省委精神和州委部署,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1日起到9月底结束。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按照“三真三查三创”要求,着重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中旬至5月上旬)
1、组织活动动员。3月5日,召开全州住建系统动员大会,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湘西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政协民主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参会。传达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作动员部署,开展民主评议。动员会议结束后,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落实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具体计划。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局办公室)
2、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十个一”学习活动,即:上一堂党课(局长带头上一堂党课);组织一次党的知识学习(督导组长上一次党性修养课);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一次十八大精神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集中组织一次群众路线知识学习(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精神、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举办一次讲座(邀请一批专家举办党的知识、群众路线教育知识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开展一次大讨论(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作群众贴心人应该做什么”、“我为湘西加快脱贫全面小康做什么”以及“我为湘西住建添光彩干什么”等大讨论);组织开展“一次知识竞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文献知识);组织开展一系列住建系统业务知识大讲堂;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一次红色革命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做到集中学习与自学、上门送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调研报告。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科、办公室)
3、充分征求意见。通过在机关内部设立征求意见箱,开设热线电话(0743--8222678),发放意见征求表及组建监督评议员队伍等形式,在4 月底前,广泛征集对党组班子及成员、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结合机关民主评议、行风评议以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调研掌握了解的情况,由分管局长带队,分科室,分单位,分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问卷调查、一次下基层调研、一次社会群众征求意见“三个一”开门纳谏活动。通过“单位内部找、督导组实地查、基层群众提”,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征求等形式,重点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州委七条规定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4月30日前,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要原汁原味梳理反馈,并报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5月10日前报州委督导组,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各业务单位)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5月上旬至6月下旬)
1、查找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重点强化以下六项措施。(1)分管副局长深入各自联系单位、县市查找行业突出问题;(2)深入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3)深入行业管理公司查找突出问题;(4)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及群众代表征求问题座谈会;(5)召开监督评议员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6)分类整理意见,填写评议表,组织评议。通过推进六项工作措施,重点找出前期调研征求意见时存在的涉及民生和自身管理服务等各方面问题。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
2、撰写检查材料。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系统科级实职党员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印发给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州规划处、州风景园林办、州建筑规划勘察设计院、州房地产业管理局、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州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站、州招标办等负责同志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要按规定程序报审对照检查材料:(1)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分管副州长审定。(2)局党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会同督导组审定。(3)系统科级实职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由局分管领导审核,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审定。(4)局单位领导班子,局党组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州委督导组组长审阅签字后,报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修改意见甚至要求重写。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支部)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严格落实“五个不开会”要求,即: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会,主要负责同志不重视的不开会,突出问题没找准的不开会,谈心交心不深入的不开会,会议方案没有经过督导组审核同意的不开会。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纷争。要认真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要严把民主生活会质量关,切实做到“五个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不具体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有上级部门、督导组相关同志的到会指导和点评,时间不少于2天。系统直属单位的党组织要按照同样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牵头单位:人事科,责任单位:各支部)
(三)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7上旬至9月上旬)
1、抓好整改落实。活动启动后,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按照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整改落实,并要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要按照整改方案进行集中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手、群众不满意绝不罢休。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在本党支部公开。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各业务科室、各单位)
2、开展专项整治。对照省委部署开展的34项突出问题中涉及住建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推进措施、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时间进度表和检查评估、监督问责等要求。对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全系统重点开展“三项专项整治活动”,即: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年”扎实开展行业作风建设整治,围绕“基层建设巩固年”开展基层单位、基层支部建设与治理,围绕“项目工作推进年”开展环境优化整治。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把整治侵害社会民生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室)
3、抓好正风肃纪。集中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突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4、抓好建章立制。督促系统各单位按照省委确定的34项专项整治任务中有关住建系统的问题,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和完善专项整治方案,把专项整治工作贯穿于活动全过程,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于活动始终,推进改进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要进一步完善五项制度,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完善服务企业工作制度、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完善群众诉求办理制度、完善考核问效制度。要结合第三环节“回头看”,对系统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特别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不合格的不能召开总结会,要继续进行整改。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五种制度。
(1)完善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一是完善两卡一台帐。完善直接联系群众民情登记卡、民情联系卡和工作台帐,并定期组织检查。二是开展驻村入户访谈。原则上每季度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入户开展民情访谈,倾听群众呼声,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三是为群众办实事。局机关结合实施特色民居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党建、扶贫等工作,抓好帮扶工作,每年为项目点和联系点办件实事。
(2)完善服务企业工作制度。一是强化服务。把做好服务房地产业、建筑业两大产业作为企业服务的重点,在项目审批、市场准入、建设管理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事项和工作流程,变管理为服务。二是落实责任。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专人受理、审核,限时办理,跟踪服务。
(3)完善警示教育制度。结合部门特点和工作实际,开展警示教育。一是签订责任书。每年初从局领导班子到科室(单位)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二是抓好警示教育。局领导班子每季度要组织分管的科室(单位)召开一次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活动,各科室(单位)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育活动。
(4)完善群众诉求办理制度。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置意见箱、投诉电话等,实现群众诉求受理办理顺畅。二是适时处理。对能够及时处理的要明确时限,限时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要作出解释说明,按有关程序抓紧办理,办结后及时回复。三是热情接待。接待群众诉求要讲究礼貌,文明用语。
(5)完善考核问效制度。一是加强考核问效组织实施。实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考核问效制度,由局长总负责,各分管副局长分别负责,成员由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强化检查落实。局领导及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三是做好考核评价。建立完善组织考评、干部互评、入户测评、召开座谈会讲评等方式的考评机制。纳入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述职,接受评议。考核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依据。
(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科室、各单位、)
五、切实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州住建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并设指导组,负责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巡回指导。
(二)强化分类指导。成立全州住建系统整改指导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加强全系统行业整改突出问题的指导力度。拟在系统开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审批”集中服务活动。州住建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准1-2个“自选动作”,解决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各县市住建局、规划局、房地局,湘西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要针对本单位中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办点示范推动。从活动开始,局党组成员都要确定自己的联系点,调查研究,加强联系点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示范带动。各科室和局直属单位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联系点,重点突出通过实践活动解决实际问题。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推介先进典型,充分反映活动进展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新兴媒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适时召开理论研讨会;编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五)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完成住建行业各项任务充分结合起来,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抓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融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确保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住建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