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问卷调查

关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31 11:02:27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引导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合理、节约、集约用地,建设秀美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我局牵头拟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不超过180平方米。使用多种类型土地的,其中占用耕地的最大使用面积不超过130平方米,未占用耕地的最大使用面积不超过180平方米。”进行修改,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详见下方附件)。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局村镇科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11室

邮编:416000    传真:0743-8222367

联系人:张劲松  电话:0743-8266117 邮箱:66167870@qq.com

附件:《湘西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改条款对照表


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1日


《湘西州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改条款对照表.doc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分享到: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