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经开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5月23日申请“碧桂园中央公园二期(9-16栋、地下室及幼儿园)”竣工验收认可申请,我办已受理。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十九条第二款、《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297号)第十七条规定,决定予以认可,意见如下:
依据我办对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批复文件(州防易费批〔2019〕7号),该项目9-16栋、商业、地下室及幼儿园共12栋建筑,地面建筑面积161046.53平方米,应缴费防空地下室面积8052.3265平方米,已按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柒佰壹拾肆万柒仟陆佰捌拾伍元整(¥7147685.00)。
按《不动产测量报告》出具的9-16栋、商业、地下室及幼儿园建筑面积,经核实已足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同意办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及不动产权登记。
湘西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