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招标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工程招标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15 字体大小: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工程

2012-08-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局以州发改投[2010]106、[2012]2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新区仙镇营村;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7200.26㎡,总投资2246.39万元

2.4 工期要求:16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按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2.8 招标控制价:1552.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9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0]31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首人民路支行

银行账号:1915 0105 2920 0150 840

(1)投标保证金转帐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施工招标”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用房施工招标”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9: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及①授权委托书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⑥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⑧中级三大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⑨企业负责人A类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⑩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如有)等资料原件及投标申请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①-⑩项须按顺序装订好后交盖公章(红印)的复印件2套至招标代理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2012年8月19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9:00~12:00、14:30~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到吉首市粮食局院内一楼(团结东路37号)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公开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为: 2012年9月14日上午9时3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上午9时3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只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3-8223940。

 

12.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

联 系 人:贾主任

电    话:139743020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桔园路125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57435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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