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局及县市区住建领域主管部门受理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居民自建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设施、既有建筑、村镇建设、户外广告招牌等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
二、举报告知事项:
举报原则上要求实名制,举报人需提供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方式:(见附件)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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