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正 2023 年第 4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信息的公示
吉首市住建局、龙山县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本着实事求是和服务企业的原则对蓝山郡小区(二期)项目和中共龙山县委党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2023 年第 4 季度未进行考评的原因进行了调查。确定以上两个项目在2023 年第 4 季度进行了施工,属于《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中规定的应进行考评的情形。现拟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对上述两个项目 2023 年第 4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信息进行修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人:湘西州质安站 向腾飞
联系地址:湘西州交通指挥大楼四楼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15111031109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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