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乡建设改造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城乡建设改造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2020年城乡建设改造资金
支出功能科目编码 2129999
项目实施单位 州本级及各县住建局(人防办)
主管部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评价方式: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单位名称(盖章):
报告时间:2021年6月
项目负责人 |
汪涛 |
联系电话 |
15874393523 | |||||||
地 址 |
湖南省吉首市经济开发区开发路3号 |
邮编 |
4160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258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258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州财政 |
258 |
州财政 |
258 | |||||||
县财政 |
县财政 |
|||||||||
单位自筹 |
单位自筹 |
|||||||||
其他 |
其他 |
|||||||||
基 本 概 况 |
2020年州财政局通过州财建指(2020)36号指标文拨付城乡建设改造资金258万元,该项目用于“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对59个村进行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提质改造工程”用于拆除原旧房屋、垃圾焚烧炉、旧围墙等设施,蓄水池休整,施工场地硬化,新建围墙,新建钢棚架,新牵进场电线等。实施该项目能有效改善保护人居环境的需要,给旅游发展及古镇保护带来很好的促进作用。 | |||||||||
项 目 绩 效 目 标 |
1、在2020年内完成“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2、确保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59个村的规划全部通过省部的专家评审,达成100%通过评审的目标。 3、完成边城镇垃圾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 4、2020年底完成泸溪浦市镇污水管网扩容及环境整治工程100m河道抛石挤淤及200m混凝土挡墙建设。 5、完成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划,着力提高永顺县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改善,确保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和险情普遍得以控制,村落环境逐步改善,实现历史文化名镇的可持续发展,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得到永续利用和传承,有利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自然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良好的历史文化名镇,助力乡村振兴、美丽湘西、美丽永顺、全域旅游建设。 | |||||||||
项目 执行 情况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项 目 执 行 情 况 |
项目 完成 情况 |
2020年度,预算安排城乡建设改造资金25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使用1,926,345.45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整体预算执行率74.66%。 | ||||||||
资金 投入 情况 |
2020年度,预算安排城乡建设改造资金25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拨付到位,其中:州住建局(州人防办)28万元,支出28万元;泸溪县住建局(人防办)65万元,支出65万元;古丈县住建局(人防办)15万元,未使用,结转15万元;花垣县住建局(人防办)75万元,支出74.63万元,结转0.37万元;永顺县住建局(人防办)50万元,资金未使用,结转50万元;龙山县住建局(人防办)25万元,支出25万元。 | |||||||||
绩效 目标 实现 情况 |
1、按时、按质、按量的顺利完成了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在同年8月中旬和10月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的第二次及三次技术审查会上,该项目59个村的规划全部合格,完成率和通过率100%。 2、花垣县边城镇垃圾场提质改造工程拆除原旧房屋、垃圾焚烧炉、旧围墙等设施,新建员工住房一栋,蓄水池休整,施工场地硬化,新建围墙,新建钢棚架,新牵进场电线,新栽水泥杆9根,项目于2020年8月28完成合同签订。9月初及时开工,11月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12月底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合格率100%。 3、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划,目前已完成初本,待规划文本通过评审后付款。 4、泸溪县浦市镇污水管网扩容及环境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于2020年11月完成合同签订,12月已开工。实施主要内容有1100m河道治理、2200m污水管网敷设等环境整治及2200m慢行道、桥等配套工程建设。 5、吉首地区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发布项目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认真开展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及发布工作,并充实壮大了湘西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评审专家库,目前库中已收罗全州工程造价领域的材料评审专家40余人。每年审核并发布材料价格信息6期,每期抽取专家3-5名对中介单位采集的材料价格的准确性进行评审,为我州建筑、房地产、水利、交通、消防等各领域的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等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依据。 | |||||||||
社会 效益 分析 |
项目的完成使村落在将来的发展道路上有规可依,同时制定将来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对未来的传统文化元素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民心等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价值和作用,带来无穷的社会效益。环境的改善给社会反响带来良好的、巨大的效果,有效的改善原有的环境,给旅游发展及古镇保护带来很好的促进作用。 | |||||||||
项目 组织 管理 情况 |
为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由相关业务科室分别承担相应任务,并确定各业务科室科长、专职干部与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和衔接,争取更多资金,切实对项目实行跟踪式服务,从项目的联系洽谈、项目跟进、资金投入等环节实行全程专人负责,确保项目落地投产。 | |||||||||
项目 财务 管理 情况 |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定的规定严格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和挪用;保证各项开支合理、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
总结经验及存在问题 分析 |
1、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截止2020年12月31日,258万元的城乡建设改造资金已使用1,926,345.45 元,结转653,654.55元,结转资金占到位资金的25.34%。 2、部分项目在2020年未完成,后续还需继续实施。 | |||||||||
自 评 结 论 |
评分:91 等级:优 备注: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 60(含)—80 分为较差;60分以下为差。 | |||||||||
有 关 建 议 |
1、督促各县、市加快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并做到合规、合理使用专项资金,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使其尽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2、增加资金规模及筹集渠道。项目资金偏少,建议增加项目资金。 | |||||||||
评 价 人 员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唐峻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
|||||||||
向妍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
|||||||||
陈旭 |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盖章) :
年 月 日
| ||||||||||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盖章):
年 月 日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城乡建设改造资金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和《湘西自治州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操作规程》(州财绩〔2021〕7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州财绩[2021]9号文件《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住建设(州人防办)”)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对2020年度城乡建设改造资金258万元的支出情况实施绩效自评。在搜集、汇总、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调查等,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机关,机构级别为正处级,管理形式为公务员管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33100006686015U,机构地址为湖南省吉首市经济开发区开发路3号。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制定全州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镇物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
(2)制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下达和监管。指导各类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及后续管理。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责任,制定适合州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制定全州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4)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州城乡规划,制定城乡规划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核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乡规划的执法和监察。
(5)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6)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指导和监督房地产市场管理责任。
(7)指导和管理全州建筑活动。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8)制定城乡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制定全州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州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国家)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对州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10)承担规划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制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州重点镇建设,组织传统村落的申报和保护发展工作。
(11)承担推进全州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州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住建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12)承担全州城镇减排的责任。组织实施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推进城镇减排。
(13)制定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住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住建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和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开展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2020年度,预算安排城乡建设改造资金25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拨付到位,其中:州住建局(州人防办)28万元;泸溪县住建局(人防办)65万元;古丈县住建局(人防办)15万元;花垣县住建局(人防办)75万元;永顺县住建局(人防办)50万元;龙山县住建局(人防办)25万元。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1、在2020年内完成“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2、确保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59个村的规划全部通过省部的专家评审,达成100%通过评审的目标。
3、完成边城镇垃圾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
4、2020年底完成浦市镇污水管网扩容及环境整治工程100m河道抛石挤淤及200m混凝土挡墙建设。
5、完成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划,着力提高永顺县历史文化名镇人居环境改善,确保历史文化名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和险情普遍得以控制,村落环境逐步改善,实现历史文化名镇的可持续发展,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和延续,文化遗产得到永续利用和传承,有利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自然环境优美、人居环境良好的历史文化名镇,助力乡村振兴、美丽湘西、美丽永顺、全域旅游建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0年度,预算安排城乡建设改造资金258万元(州财建指【2020】36号)指标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整体到位率100%。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926,345.45 元,结转653,654.55元,整体预算执行率74.66%。具体情况如下:
县(市) |
项目实施单位 |
实施项目 |
计划拨入资金(元) |
实际到位资金(元) |
实际支出金额(元) |
结转金额(元) |
州本级 |
州住建局(州人防办) |
吉首地区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发布 |
80,000.00 |
80,000.00 |
80,000.00 |
0.00 |
州本级 |
州住建局(州人防办) |
“三古”规划编制前期 经费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0.00 |
泸溪县 |
泸溪县住建局(人防办) |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补助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0.00 |
泸溪县 |
泸溪县住建局(人防办) |
浦市镇提质改造 |
500,000.00 |
500,000.00 |
500,000.00 |
0.00 |
古丈县 |
古丈县住建局(人防办) |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补助 |
150,000.00 |
150,000.00 |
0.00 |
150,000.00 |
花垣县 |
花垣县住建局(人防办) |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补助 |
250,000.00 |
250,000.00 |
250,000.00 |
0.00 |
花垣县 |
花垣县住建局(人防办) |
茶峒镇提质改造 |
500,000.00 |
500,000.00 |
496,345.45 |
3,654.55 |
永顺县 |
永顺县住建局(人防办) |
芙蓉镇提质改造 |
500,000.00 |
500,000.00 |
0.00 |
500,000.00 |
龙山县 |
龙山县住建局(人防办) |
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补助 |
250,000.00 |
250,000.00 |
250,000.00 |
0.00 |
合计 |
2,580,000.00 |
2,580,000.00 |
1,926,345.45 |
653,654.55 |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单位规定了项目申报流程、资金拨付程序等,资金拨付填写报账申请表、专项资金拨付审批表等,并经多相关负责领导审核后再拨付资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为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由相关业务科室分别承担相应任务,并确定各业务科室科长、专职干部与相关部门汇报、沟通和衔接,争取更多资金,切实对项目实行跟踪式服务,从项目的联系洽谈、项目跟进、资金投入等环节实行全程专人负责,确保项目落地投产。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付,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定的规定严格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和挪用;保证各项开支合理、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项目的申请及审批的资料符合相关要求,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25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5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支出1,926,345.45 元,结转653,654.55元,整体预算执行率74.66%。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1、按时、按质、按量的顺利完成了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在同年8月中旬和10月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的第二次及三次技术审查会上,该项目59个村的规划全部合格,完成率和通过率100%。
2、花垣县边城镇垃圾场提质改造工程拆除原旧房屋、垃圾焚烧炉、旧围墙等设施,新建员工住房一栋,蓄水池休整,施工场地硬化,新建围墙,新建钢棚架,新牵进场电线,新栽水泥杆9根,项目于2020年8月28完成合同签订。9月初及时开工,11月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12月底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合格率100%。
3、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划,目前已完成初本,待规划文本通过评审后付款。
4、泸溪县浦市镇污水管网扩容及环境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于2020年11月完成合同签订,12月已开工。实施主要内容有1100m河道治理、2200m污水管网敷设等环境整治及2200m慢行道、桥等配套工程建设。
5、吉首地区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发布项目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认真开展材料价格信息采集及发布工作,并充实壮大了湘西州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评审专家库,目前库中已收罗全州工程造价领域的材料评审专家40余人。每年审核并发布材料价格信息6期,每期抽取专家3-5名对中介单位采集的材料价格的准确性进行评审,为我州建筑、房地产、水利、交通、消防等各领域的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等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依据。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项目的完成使村落在将来的发展道路上有规可依,同时制定将来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对未来的传统文化元素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民心等方面起到不可估量的价值和作用,带来无穷的社会效益。环境的改善给社会反响带来良好的、巨大的效果,有效的改善原有的环境,给旅游发展及古镇保护带来很好的促进作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按照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我们确认本项目综合得分91分,评定等级为“优”。得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权重% |
分值 |
得分率% |
预算执行率 |
10 |
4 |
40 |
产出指标 |
50 |
47 |
94 |
效益指标 |
30 |
30 |
10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10 |
10 |
100 |
合计 |
100 |
91 |
91 |
六、存在的问题
1、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截止2020年12月31日,258万元的城乡建设改造资金已使用1,926,345.45 元,结转653,654.55 元,结转资金占到位资金的25.34%。
2、部分项目在2020年未完成,后续还需继续实施。
七、有关建议
1、督促各县、市加快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并做到合规、合理使用专项资金,不挤占、不挪用,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使其尽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
2、增加资金规模及筹集渠道。项目资金偏少,建议增加项目资金。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运用,重视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按照《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州直预算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1〕9号)要求,我们将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绩效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2: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附件2:
州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
城乡建设改造资金 | ||||||||||
主管部门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州本级及各县住建局(人防办)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8 |
258 |
192.63 |
10 |
74.66% |
4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58 |
258 |
192.63 |
—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在2020年内完成“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2、确保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59个村的规划全部通过省部的专家评审,达成100%通过评审的目标。 3、完成边城镇垃圾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 4、2020年底完成泸溪浦市镇污水管网扩容及环境整治工程100m河道抛石挤淤及200m混凝土挡墙建设。 |
1、按时、按质、按量的顺利完成了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在同年8月中旬和10月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的第二次及三次技术审查会上,该项目59个村的规划全部合格,完成率和通过率100%。 2、花垣县边城镇垃圾场提质改造工程拆除原旧房屋、垃圾焚烧炉、旧围墙等设施,新建员工住房一栋,蓄水池休整,施工场地硬化,新建围墙,新建钢棚架,新牵进场电线,新栽水泥杆9根,项目于2020年8月28完成合同签订。9月初及时开工,11月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12月底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合格率100%。 3、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发展规划,目前已完成初本,待规划文本通过评审后付款。 4、泸溪县浦市镇污水管网扩容及环境整治工程计划总投资于2020年11月完成合同签订,12月已开工。实施主要内容有1100m河道治理、2200m污水管网敷设等环境整治及2200m慢行道、桥等配套工程建设。 5、吉首地区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发布项目以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目前库中已收罗全州工程造价领域的材料评审专家40余人。每年审核并发布材料价格信息6期,每期抽取专家3-5名对中介单位采集的材料价格的准确性进行评审,为我州建筑、房地产、水利、交通、消防等各领域的工程建设的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工作等提供了科学、有效的依据。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完成河道抛石挤淤及混凝土挡墙 |
100m |
100% |
5 |
5 |
|||||
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
59个 |
59个 |
5 |
5 |
|||||||
芙蓉镇历史文化民镇保护和发展编制 |
1个 |
1个 |
5 |
5 |
|||||||
发布材料价格信息 |
6期 |
6期 |
5 |
5 |
|||||||
质量指标 |
实施完成的项目已通过验收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时完成率 |
2020年12月31日以前 |
74.66% |
10 |
7 |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未出现超标现象 |
258万元 |
192.63万元 |
1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该项目无经济指标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使村落在将来的发展道路上有规可依 |
100%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有效的改善原有的生态环境 |
100%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护传统文化,推进文化旅游资源 |
100%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 |
91%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1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